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掌捕贼。
见“编修敕令所”。
官名。麴氏高昌国库部次官,协助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明初,于都察院下置监察御史,以各布政使司分别设置为道,初为十二道。永乐 (1403—1424) 中改为十四道。宣德十年 (1435) 罢原置交阯道,定为十三道,计有浙江、
官署名。宋朝置,掌后苑所属房廊,寄囤蔡河商人所运谷物,存放淮浙江湖六路运到货物。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后金天聪五年 (1631) 始置。每部一人,以汉员为之,以沟通满、汉语言隔阂。崇德三年 (1638),每部增至三人,满一人,汉二人。顺治九年 (1652) 定为三品。十
王国傅即王太傅。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太傅”条。
官名。战国秦置。商贾伍人之长。《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贾市居列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
官名。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而置。亦简称“黄门”、“黄门郎”、“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因出入禁中,故职任显要。初无员数,汉献帝定为六人,秩六百石。一度改名侍
肃政廉访司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