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师习艺所

京师习艺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


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机关。光绪三十一(公元1905年)七月置,初归工巡总局管理,次年改隶巡警部,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后复隶民政部。其职掌为收取犯人,令习工艺,使其改过自新,并酌收贫民,教以谋生技艺,使其不至于为非作歹。设监督一人,正四品,为本所主官;提调兼典狱官一人,从五品,由警法司员外郎选派,受监督指挥承办一切所务;分判所官二人,协助典狱官监察、分稽所内事务。所官七人。分管本所事务;医官一人,总教习官一人,分教习官一人,教诲师一人,书记二人,技师八人,看守长六人,看守五十人,分别掌理各项事务。内部组织分五处、二科:文案处,掌往来文牍,制作图表,保存案卷;会计处,掌收支款项及预决算,经费报销;考工处,掌考察工艺,考核技师勤惰,出纳物品;庶务处,掌置办,保存各项杂物,约束所中夫役;稽查处掌配置看守勤务,收发犯人,稽查看守长以下各员应办各事;诊治科,掌检验身体,治疗疾病,炮制药料;教授科,掌宣讲、教诲。在劳作技艺方面,分设织布、打带、铁工、搓绳四科。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增设印刷科,次年增设洋胰科,制作肥皂。

猜你喜欢

  • 右龙虎军上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上将军下。耶律合住,保宁初为右龙虎卫上将军。

  • 训方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掌教导四方之民。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正二命;训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 杂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 园陵署

    官署名。金朝属太常寺。主管帝后墓地。设令、丞领署事。初由宛平县令、丞兼园陵署令、丞。宣宗贞祐二年(1214)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领署事。官署名,金朝置,掌园陵。其官有令、丞,由宛平县令、

  • 税务司

    官名。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咸丰四年(1854)设。由外国人充任,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

  • 女官六局

    明朝宫中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六局的合称。掌管侍奉皇帝和后妃日常生活之事。详分见各局。

  • 威毅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 覆实司

    官署名。金朝属户、工部。主管复核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设管勾一员领司事,秩从七品。原另设同管勾官,后罢。宣宗贞祐五年(1217),罢管勾,以户、工二部主事兼任。兴定四年(1220),复设管勾,人员由

  • 右至灵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至灵,缺出由左至义升补。

  • 四等考第

    唐代考课之制,对于流外官的考核,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