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隋炀帝封孔子的后裔为绍圣侯。见《历代职官简释·绍圣侯》。
郡分职吏名。北齐于上上郡以下诸郡均置仓督,隋唐沿其制置于州县。参见“州仓督”、“县仓督”。
官署名。为宝泉局在各省的分设机构。直隶为宝直局,山西为宝晋局,陕西为宝陕局,江苏为宝苏局,浙江为宝浙局,福建为宝福局,江西为宝昌局,湖南为宝南局,湖北为宝武局,四川为宝川局,川东为东川局,广东为宝广局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档案文移。下设左、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修造各处船只等事。
官名。晋朝郡、县属吏中散吏之一,职掌谋议。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亦置。
史官的别称。《汉书·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所以“记言”便成了史官的别称。
官名。秦置,属太仆。为橐泉监长副贰,主皇帝乘马。西汉因之。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为橐泉监副长官,属太仆,佐监长掌养御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橐泉”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公债司设置,泉币司部分职掌并入,属财政部。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调查货币,货币计算;二、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三、监督造币厂;四、监督银行,发行纸
官名,东汉置,属钩盾令,掌苑中离宫。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钩盾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