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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枢密院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所有南面军民政事、刑狱诉讼无所不统。《辽史·萧孝忠传》:“国制,以契丹、汉分北、南枢密治之。”辽设司分治汉人,始于太祖时之汉儿司,太宗灭后晋,仿后晋置枢密院,会同元年(938),以晋降臣李菘为枢密使,统领汉人之事,称汉人枢密院。世宗置北枢密院,汉人枢密院又称南枢密院,简称“南院”、“南衙”。二枢密院成为辽的政治中枢机构。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北院枢密使萧孝忠曾上奏: “一国二枢密,风俗所以不同,若并为一,天下幸甚。”《辽史·萧孝忠传》。但此议并未实施,终辽之世,一直存在北、南二枢密院之制。任职南院者,契丹、汉人参用。但南枢密院地位比北枢密院要低。


官署名,辽朝置,掌文选、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其管,因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南院理民不主兵。其官有:南院枢密使、知南院枢密使事、南院枢密副使、知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南院枢密使事、签书南枢密院事、南院都承旨、南院副承旨等。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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