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石勒载记上》:“时胡部大张㔨督、 冯莫突等拥众数千, 壁于上党。”
官名。①北宋州郡有提辖兵甲官,多由知州兼任。掌统辖州兵,训练教阅,维持治安。②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务,文思院,左藏东西库主管官,合称“四辖”。皆简称提辖。官名。1、武官。宋代州郡多设提辖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末学部实业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
爵位名。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南王冯云山称七千岁,官阶为二等,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系衔为云师、前导副军师南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七字,因其早死,定都天京后没有作为办事机关的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十四阶之第三阶,秩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下,称颁朔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即“都监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