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业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局规则》后,各省普遍设立县实业局,直属于省实业厅。设局长一人,商承县知事掌理全县地方实业行政;下设劝业员和实业事务员各若干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局规则》后,各省普遍设立县实业局,直属于省实业厅。设局长一人,商承县知事掌理全县地方实业行政;下设劝业员和实业事务员各若干人。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掌参议军事。职官设置不详。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后增主事三人。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累计劳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酷吏传·赵禹传》: “武帝时,禹以刀笔吏积劳,迁为御史”。
即“扎尔固齐”。
即“小司武大夫”。
官名。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置,员十人。视五品。隶廷尉,掌复审御史检劾之案件。北齐设大理寺后,改“大理司直”。官名。北魏永安中御史中尉高穆奏置廷尉司直十人,位在正监上,专掌复核御史所弹劾之事。
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入汉因之,景帝后元年 (前143) 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又属大司农,为铁市长副贰。东汉省。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汉沿其制。为铁市长之副,佐长买卖铁制器。参
见“八作司”。官署名。见“八作司”。
清朝县丞之别称。清朝县丞的别称,丞为长官之副。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太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一百人,下瞽一百六十人。太师为乐工之长,小师掌教乐歌,瞽矇为目无瞳子不能见者,掌播鼗柷、鼓琴瑟、弦歌、诵诗。北周综合《周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