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苑丞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佐令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佐令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东汉属执金吾,员一人,秩比千石,助执金吾领缇骑二百人,邀巡皇宫周围,以备非常水火之事。官名,西汉执金吾有两丞,东汉置一丞,俸比千石。为执金吾之副,佐执金吾行施职事。参看“执金吾”条。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次官。
官名。北魏代郡次官,协助代尹管理以京都平城为中心的代郡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佥都御史”的别称。官名,即佥书院事,元置。元代枢密院、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礼仪院、典瑞院、太史院、太医院、通政院、中政院等皆置此官,为该院主要官员,与主官分掌或共掌院务,或为正三品,或为从三品,极少
官名。秦、汉为廷尉副贰,地位相当于列卿丞,为高级审判官员,可代表廷尉参加诏狱会审,或独立决断疑狱、平反冤案,参议案例律条。西汉秩千石,东汉秩六百石。魏晋南朝宋、齐沿置,六品。梁、陈为廷尉卿属官,梁六班
狱名,也写作“请室”,汉置,为居禁犯人之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及降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注:“《集解》曰:《汉书》作‘请室’。如淳曰:请室,狱也。”
官署名。①西魏、北周管理川泽、堤防、桥梁、渔业、舟舰运输的官署。隶冬官府。设中大夫为长官,小司水下大夫、小司水上士为属官。辖典壅上士、掌津中士、舟工中士、典鱼中士、典彘中士等。②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
(1)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具三代履历、籍贯,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方准应考,由本县县官考试。如属于散州籍者,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属
官署名。即尚书都省。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以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唐五代及北宋前期为尚书省总官署。唐制,下设左司辖吏
官署名。西夏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又称汉大学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又称蕃大学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