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正
官名。明朝大理寺属官。洪武十四年(1381)置,大理寺下分左、右寺,各一人,正六品。建文(1399—1401)初改左、右寺为司,改寺正为都评事。成祖即位,复旧制。各掌本寺,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
官名。明朝大理寺属官。洪武十四年(1381)置,大理寺下分左、右寺,各一人,正六品。建文(1399—1401)初改左、右寺为司,改寺正为都评事。成祖即位,复旧制。各掌本寺,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即“奚六部秃里”。
官名。春秋时晋国三军皆设尉,掌管卿将驾车之御官及士卒训练。《左传·成公十八年》: “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卿无共御,立军尉摄之。祁奚为中军尉”,“铎遏寇为上军尉,籍偃为之司马,使训卒乘,亲以听
杂任职名。唐置,门下省弘文馆置三人,秘书省置六人,东宫所属崇文馆与司经局各置一人,掌制笔之事。
官名。 战国楚置。 掌量器制造。 《尊古斋古鉥集林》著录战国楚官印文: “群㮚客鉥”。
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州之长官。宋朝以朝官为州一级长官,称“权知军州事”、“知军州事”,简称“知州”。掌教化百姓,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奉行法令,考察属员,赈济灾伤,以及赋役、钱谷、狱讼等事。时,州有都督、
官场用语。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分为五甲,以黄纸写榜,称为黄甲。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宿卫和侍从,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并置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叫乞身。《后汉书·隗嚣传》:“夫以二子之贤,勒铭两国,犹削跡归愆,请命乞身,望之无劳,盖其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