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别兵郎
即“别兵郎”。
即“别兵郎”。
官名,秦汉皆置于有矿山的郡县,掌采矿;下设属吏,地位与县令相当。参看《汉书·地理志》。官名。战国时秦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采山是管理铁矿生产的机构。设于有矿产的县,似应直属于朝廷。采山的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辽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亚堆区亚桑乡,掌藏传佛教伯木古鲁噶举派牙里不藏分派。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官名。北魏置。统辖侍御郎等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多选用功臣子弟,地位高于侍御中散。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职官。满、汉各二人。不常设,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事毕则省。
即“小宗师上士”。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宫,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琮玺器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