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置。《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高洋)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高)渔。”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副总管,为总管(“乌赫哩达”)之副职。②苑副,为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圆明园、长春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之管理官员,苑丞之副职,品秩从七品至未入流不等。
印和系印的丝带,官吏印章的统称。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并代表级别和权力。历代有之,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战国时,凡官印均称玺。至汉代,除皇帝与皇后、太子、诸王
官名。①宫廷女官。隋炀帝始置,二十四典之一。员二人,从七品,属尚宫局,为司簿之佐,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唐朝沿置,员二人,正七品。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宋朝置,为掌管国家西部财政的官署。宋朝分全国为十道: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的称左计,在京西的称右计。有人认为“京东”应为“东京”,“京西”应为 “西京”,并
见“治仪正”。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驾驭象路,备王乘坐,兼掌副车政令。见《周礼·夏官》:道仆,上士十有二人;”“掌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法仪如齐车,掌贰车之政令”。
即“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