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参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即“户部使司”。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东京户部使,属南面京官。清宁间以张孝杰知户部使事。参见“户部使”。
官名。汉末洛阳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每部置尉一人,掌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注:“《曹瞒传》曰:太祖初入尉廨,缮治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侍卫左右及宿卫,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属下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置,员各一人,位在胥史上。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下有胥史、胥佐。
官署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置中郎将一员、左右郎将各一员、兵曹参军一员、校尉五员; 每校尉领旅帅二员,每旅帅领队正二十员、副队正二十员。掌领近卫卫士勋卫之属宿卫,号为内仗,极受亲信。
战国秦国所设官禄等级,亦为年俸五百石官吏代称。《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 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南朝宋置为小县长官的俸禄等级。《宋书·百官志下》: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时为长官。额定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从三品。雍正元年(1723)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为其副。
官名。清代在各产盐区置巡盐御史,定例一年更换,名为盐差,掌巡视盐政,乾隆初改称盐政。参看《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①官署名。隋朝置,设总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统食货、农圃二监。②官名。隋朝同州总监长官,置一员,视从五品。
即寸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