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局
即“管理火药局”。
即“管理火药局”。
官名。隋文帝置都官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都官员外郎”,见该条。
官署名。“办理军机处”之简称。清朝中期以后辅助皇帝处理政务之机构。初设于雍正七年(1729),一说八年。时称“军机房”。十年,始称“办理军机处”。十三年十月,改设“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1737)十
1、官署,官员的办公处。如东汉的黄门署、画室署、玉堂署、丙署、中宫署等。见《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百官四·太仆》。2、摄官,即代理、暂任某官;或征辟授官。如署、署理、兼署等。《后汉书·范滂传》:“太守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改立。后改为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
见“制置使”。
官名。即仓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员外郎。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主收市租。《隶释》一六《中部碑》有右金曹掾、史各一人,似还应有左金曹掾、史。晋代诸县亦置金曹,有掾与史,见《晋书·职官志》。北魏、北齐县亦置金曹掾,见《隋书·百官志中》。隋县置金
官名。即廪牺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内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藏在内府的玉帛金银等物,下设内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置,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掌算学教授之事。徽宗宣和二年(1120)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