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道官
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因其均有监察稽核,建言朝政,纠弹百官之责,故亦统称为“言官”。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通称“两衙门”,至清雍正 (1723—1735)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台、垣于是合一。
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因其均有监察稽核,建言朝政,纠弹百官之责,故亦统称为“言官”。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通称“两衙门”,至清雍正 (1723—1735)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台、垣于是合一。
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分为剧县、平县,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东汉安帝时规定,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重新叙用。
官名。《考工记》有韦氏,孙诒让《周礼正义》说:“《一切经音义》引《字林》云:‘韦,柔皮也。”盖此工专治柔熟之韦,与鲍人兼治生革异。”北周仿其职置韦工中士,正二命;韦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见“掌盖”。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刘聪) 署其长子(石)兴为上党国世子,加翼军将军,为骠骑副贰。”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官名。清朝善扑营长官。无定员。于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总掌善扑营之事。
元朝吏职。掌监视省事,设二员,有中书令则置。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以后,节度使、观察使及设团练使、防御使之州皆置,为幕职,由诸使自行辟举。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设刺史之州改防御判官而置,不得兼录事参军。宋朝置于各军事州,助理行政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清朝“各部书办”的省称。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类似古代的胥吏,不在官制内。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