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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一员,形同副监督,裁撤后由地方佐杂官充任委员,分理关务。并设书吏。巡丁等吏役佐关。所辖总口七处,分口五十三处,挂号口二十二处。咸丰九年(1859)改隶总理衙门,设税务司管理税务。监督之名虽存,所掌仅只循例按期向户部奏报征课数目而已。参见“洋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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