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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1377)设,一人,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称通政卿。永乐(1403—1424)中仍复旧制。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满、汉各一人,正三品。光绪二十四年(1898)后一度改隶内阁。二十八年裁。


官名。明、清皆置,为通政司长官,掌章奏封驳之事及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其佐属官员有左、右通政、謄黄右通政、左右参议、经历司经历、知事官。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清史稿·职官二·通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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