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见“修撰”。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秩从六品,员额不限,掌与翰林待制同。参见“翰林待制”。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始置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皇帝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其后,或以大臣为翰林侍读、翰林侍讲,不带学士; 或为侍读、侍讲,不加别名。神宗元丰(1078—108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助理三卫府之事。五年废。参见“三卫官”。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官制用语,天子行施职权叫称制,代行天子职权,也叫称制。《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
即“左民都”。
官名。汉朝州郡及王国均置,或称文学掾、文学史。以明经者为之,职掌地方教育。三国魏置太子文学,诸王亦置,常为皇帝监督诸王的耳目;侯国亦置。晋朝诸王、诸王世子亦置。南朝宋王国置,品第六。南齐同。梁皇弟皇子
官署名。明洪武 (1368—1398) 中置,隶鸿胪寺。置署丞一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掌教外国使臣来朝时仪礼之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都司置,掌钱物封桩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