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府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原三姓副都统辖地改置。治三姓城(满语称三姓为依兰喀喇,即今黑龙江依兰县)。领大通、汤原二县。1906年又增领临江州。1909年更增领方正、桦川、富锦等县。辖区相当于今黑龙江通河、方正县以东,鹤岗市及绥滨县以南,富锦市以西,勃利县及七台河市以北。1913年废府为依兰县。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原三姓副都统辖地改置。治三姓城(满语称三姓为依兰喀喇,即今黑龙江依兰县)。领大通、汤原二县。1906年又增领临江州。1909年更增领方正、桦川、富锦等县。辖区相当于今黑龙江通河、方正县以东,鹤岗市及绥滨县以南,富锦市以西,勃利县及七台河市以北。1913年废府为依兰县。
即“晋简文帝”。
即“梁武帝”。
书名。宋董逌撰。十卷。前四卷基本为古代铜器题跋,后六卷大多为汉、唐以来碑刻、法帖题跋。收录丰富,评论考证亦较精。
宋高宗自维扬之变后丧失生育能力,幼子赵又夭亡,经臣僚劝说,选太祖七世孙赵伯琮等育于宫中。绍兴五年(1135),封伯琮为建国公,在资善堂读书。三十年,立为皇子,更名玮,进封建王。三十二年
即“冯跋”。
西汉甘露四年(前50)置。治今山东莒南县。属琅邪郡。东汉废。
官署名。辽代置,为南面官。掌弹劾宫僚,纠察检举等职事。以太子司直为长官。
又作咎繇。相传为尧舜时人,生于曲阜(今属山东),偃姓。舜命为管理刑政的士。佐禹平水土有功,后禹封其后裔于英(即英氏,今安徽六安西)、六(今安徽六安)。
金铜钱。兴定五年(1221)铸造,与“贞祐通宝”并行,每贯钞折“通宝”钱四百贯,两贯抵银一两。
官署名。隋初置,为尚书省礼部四司之一,设侍郎二人为长官,开皇六年(586)又置员外郎一人贰之;炀帝时改名司蕃。唐武德三年(620)复旧,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长、贰。职掌前朝二王后裔入朝之接待及生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