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齐人。辩士。《史记·鲁仲连列传》张守节正义载其曾论议稷下,诋毁三皇五帝。倡“离坚白、合同异”,一日之内,折服千人。
见“梓人遗制”。
《墨经》逻辑术语。相当于特称判断或选言判断。《墨子·小取》:“或也者,不尽也。”即或者如此和不尽然,表示这种判断只适用于部分对象。
本经制州。隋开皇间改寿州置,大业初废入辰州沅陵郡。唐武德三年(620)以牂柯蛮别部复置,领平蛮等七县。贞观三年(629),州土官与牂柯首领谢龙羽同入贡。四年属黔州都督府(治今重庆彭水),隶江南道。圣历
官名。北魏内朝武官。统内三郎,充宿卫,位高于内幢将。太和四年(480)省二部内都幢将。十七年通称为宿卫幢将,位从七品上。参见“幢将”。
书名。清杨毓麟撰,署名“湖南之湖南人”。一册。猛烈抨击帝国主义侵略,揭露清政府的走狗面目,鼓吹民族建国主义和个人权利主义,提倡暴力、流血,宣传民主革命。内容分为绪言、湖南人之性质及其责任、现今大局之危
官名。周代置。(1)西周晚期执政大臣。掌传达王命及四方宾客饮食之礼等。(2)掌王家饮食之官。
清末湖南仿效西方警察制度创设的机构。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四月间成立于长沙。由官倡商助、地方士绅和维新志士参与。以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为立局大旨,维护官绅士商利益。黄遵宪等议定章程四十条
官名。元代为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达鲁花赤下,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为长官司之主官。正六品。管所辖土兵及司事,受
地名。在今云南富宁东部。清代为云南广南府土富州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