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佐领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见“拽剌”(1620页)。
见“库页岛”(1109页)。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长官司改置。以覃起喇为安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北,隶施南宣抚司。元时为东乡五路军民府。元末,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安抚司(一作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
?—1854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三年(1823),由护军升兰翎长。七年(1827),升护军校。十年(1830),委护军参领。十六年(1836),兼御前乌枪差使。十八年,任副护军参
即“钦察”(1667页)。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南北朝时临贺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分布在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南朝宋大明(457—464)中,其民举兵,杀开建令邢伯儿,被振武将军萧冲之讨破之。其地今有壮、瑶等
※西羌的一支。或说为东汉时※钟羌的分支部落且(旦)昌所领部落发展而来。魏晋南北朝时,分布于今甘肃南部白龙江中上游一带。《北史·宕昌传》载:其族皆以姓别自为部落,酋帅皆有地分,不相统属。其民以畜牧为业,
元、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宁部置宁州(辖今云南省华宁、通海、峨山一带)后,以当地彝族首领任知州。明初禄威任职。洪武十六年(1383),其弟弄甥赴京朝觐,次年明授弄甥土知州。宣德元年(
?—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索尼次子。初任康熙帝侍卫,由三等升一等。康熙六年(1667),佐帝智捕权臣鳌拜。后历任吏部侍郎、大学士。十一年(1672),以《清世祖章皇帝实录》成,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