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晋时于今云南一带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武帝太康五年(284一说三年,282)于宁州地置(初置时曾废宁州入益州。惠帝太安元年(302)复置,辖云南大部及贵州、广西部分地区)。多由刺史兼领,下设长史、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书名。明海滨野史(一说作者康熙中叶人伪托)撰。3卷。记述明代女真族源流,各部间的交往及同明朝的关系。内容与《东夷考略》、《山中闻见录》大致相同,稍增加了一些内容。对满族史的研究有参考价值。有《清初史料
清代呼和浩特官学。光绪十一年(1885)建立。地址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是教育汉族子弟的学校。学习的课程主要为儒学,不设骑射。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实行新政,对学校进行改革,颁布《奏定学堂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因其颈长,敞口如盘状,故名。整体细长,广肩,鼓腹。为运水器物。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热水二八地辽墓壁画绘有契丹妇人用此瓶背水的情景,背景是毡庐和毡车,是一幅典型
朝鲜古籍名。“三国”指新罗、高句骊(丽)与百济。高丽金富轼著,成书于公元1145年,凡50卷,有朝鲜史学会铅字本和日本昭和六年古典刊行会翻印本。卷一至卷十二曰新罗本纪,历纪自新罗始祖赫居世至敬顺王凡五
?—1151金大臣,本名忽挞、亦作胡挞、忽达、胡塔。婆卢木部人(部名取自水名,婆卢木水,即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女真族。裴满氏。熙宗悼平皇后父。天辅六年(1122),从蒲家奴追叛寇于
书名。编者及成书年代均不详。分前、后、续、别、外5集。是记载元代通用各种文字格式和典故出处的一种类书。其中外集卷1、卷2《方舆记胜》和《公私必用》中事产、人口、头匹、买卖、雇佣、典当、契式等目,对研究
湖名。又称“捕鱼儿纳浯儿”。“纳浯儿”蒙古语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贝尔湖。《一统志》作“布雨尔湖”,《水道提纲》作“布伊尔湖”。有哈拉哈河汇入,乌尔逊河流出,面积约600余平方公里。环湖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