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①古部落名。又作钦叉、乞卜察克、可弗叉、克鼻稍、库蛮、波洛维赤、乞卜察兀惕等。属突厥语族。分布于里海、黑海以北,东起押亦河(今乌拉尔河),西至秃纳河(今多瑙河)。从事游牧及农业,主要信仰伊斯兰教,亦信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
金大臣。本名胡剌。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累官太学助教、应奉翰林文字、河东路提刑判官。滑州刺史、河东南路按察副使、寿州防御使。贞祐(1213—1
?—前473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阖闾之子。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父卒,继位。为报越国杀父之仇,日夜练兵,强化军事力量。二十六年(前494),兴兵伐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大败越军,困越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热兵器之一。元至顺三年(1332)铸造的火炮,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炮之一。1935年在通县出土,铜炮6.94公斤,长35.3厘米。炮口径10.5厘米,炮筒中部盖面有“至顺三年二月十四日,绥边讨寇军,第三百
见“且兰县”(558页)。
见“木箭”(255页)。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扎仓下面,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如甲绒康村,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其主持人称格根(意为长老),设1人,候
参见“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1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