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条
见“罗泼”(1415页)。
见“罗泼”(1415页)。
?—前496亦作阖庐。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又名光,吴王诸樊之子,时人称公子光。周敬王五年(前515),与伍子胥密谋,借宴请吴王僚之机,派亲信专诸杀僚自立。以伍子胥为相,辅佐朝政;命孙武为将军,训练军士;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1508—158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阿勒坦汗,汉籍又译作安滩、谙达、俺答阿不孩等,尊称索多汗、格根汗。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次子。领土默特万户(十二土默特),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山神爷”。亦译作“白那恰”。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族地区。旧时,诸民族的猎民和放木排者均信仰和祭祀。认为,山中的一切野兽由它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玛尔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哈玛尔卫,并说清代有哈玛尔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西300余里。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碑名。或称《唐幽州卢龙节度押奚契丹两蕃副使张建章墓志铭》。1956年出土于北京德胜门外冰窖口东。碑有志石与盖石两部分,盖石长100厘米,宽112厘米,中间边栏内篆刻“唐蓟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张府君墓志”;
552—609北周、隋朝大臣。出身鲜卑名门北朝宗族十姓之一拓跋氏,河南洛阳人,字季晟。初任北周司卫上士、车骑都尉。大象二年(580)随同汝南公宇文神庆出使突厥,护送千金公主和亲沙钵略可汗,与沙钵略可汗
?—1157金大臣。本名乌野。女真族。纳合氏。幼入西京(今大同)学馆,习女真字。后选送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师事教授耶鲁。业成,补尚书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监察御史。海陵为相,荐为右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