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孝宗时广西农民起义。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五月,容州陆川(广西今县)弓手李接(一作楫)利用宗教聚众起义。所至开仓赈济贫民,宣布蠲免十年民税,各地人民纷起响应,声势大振。设官分职,称“李王”。攻
乾隆(公元1736年—1790年)年间,清政府为西藏地方政权所规定的最高法律。廓尔喀侵藏事件后,清政府决心整顿和改革西藏的政治与宗教制度。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命福康安会同八世达赖、七世
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居住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满族,明朝时仍称女真,当时分为建州、海西、东海(也叫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设辽东都指挥使司,派使招谕,女真各部首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军多次进犯台湾。清台湾兵备道姚莹、总兵达洪阿召募乡勇,协同守军严阵以待。1840年10月(道光二十年九月)英舰窜抵鹿耳门外洋,被台湾水师击退。1841年9月30日(道光二十一年八月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
明代阁臣与各衙会议大政的制度。为发挥官僚佐政和供咨询的作用,明代使“廷议”制度化。凡遇国家大事及推举文武大臣,则命内阁官与各衙大臣进行集议。参加的官员为阁臣、九卿、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及有关文武官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
唐顺宗永贞年间王叔文、王伾等人进行的革新运动。唐代后期,贪官污吏横行,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唐王朝统治岌岌可危。为了拯救唐政府的危机,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统治集团内的一些人相继提出了革新政治的主张。永贞
传说伯夷、叔齐是商末孤竹国君的两个儿子,孤竹君死后,二人互相谦让,不受君位,被视为贤人。后听说周文王尊重贤才,相随投奔到周。周武王伐商,二人认为周以臣犯君,不义,乃于周武王军前叩马而谏,未被采纳。武王